广东省教育厅发文规范寒假期间工作
来源:省教育厅2021-01-20

1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寒假期间严禁通过考试或者变相考试(包括寒假研学、冬令营等各种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尤其要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举办“密考”的行为。


根据《通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从教人员尤其是外教管理,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并对培训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尤其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或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还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禁通过考试或者变相考试(包括寒假研学、冬令营等各种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尤其要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举办“密考”的行为。加大对违规补课的预判和治理力度,中小学不得与校外机构联合举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