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施市校(院)企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
来源:广东科技报2023-11-03

每年投入市财政经费不超过0.6亿元,撬动不少于10 倍的社会资金

 

广东科技报讯(记者 刘肖勇 通讯员 穗科宣)近年来,广州市深入构建基础研究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高质量推动基础研究形成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的新局面。2023年10月,广州市科技局结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体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制定出台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实施市校(院)企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联合资助计划工作方案》),并于11月2日召开联合政策解读交流会。《联合资助计划工作方案》提出,2025—2028年,每年投入市财政经费不超过0.6亿元,撬动不少于10 倍的社会资金,共同实施市校(院)企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

 

拓展共建范围提升撬动比例

 

《联合资助计划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提升“市、校、院、企”多元共建的协同创新体系,全面扩大联合资助范围,吸引在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对标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布局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在基础研究领域自由流动、良性互动、融合发展,激发更多“引领型研究”,以科技赋能“政、产、学、研、用”融通的全链条关键环节,以“从0到1”赋能“从0到10”全过程创新。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拓展现有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共建单位覆盖面,引导广州地区更多具有一定基础研究实力的单位,对标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布局目标导向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深入开展有组织的基础研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活力,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提供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二是拓展共建范围。对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面面向广州地区一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开展共建。高等院校方面:条件从12家省级高水平大学,拓展至15家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方面:从无到有,条件拓展至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为代表的中央或省在穗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条件从26家省级高水平医院和市属“大专科、小综合”医疗卫生机构,拓展至50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市属“大专科、小综合”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方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确具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可作为共建单位。  

 

三是优化管理模式。统一共建模式和内容,强化目标导向,不再单独约定共建协议。广州市科技局每年向全社会征集共建单位,并由共建单位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要求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验收标准由共建单位围绕结果导向自行确定。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共建单位聚焦本单位优势领域和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额度从20万—200万元/项调整为不低于100万元/项,项目实施期从2年调整为3年。

 

四是提升撬动比例。市财政对每家共建单位的每次共建,一次性投入不超过100万元;共建单位在每次共建期内,须投入自筹配套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市财政引导撬动社会投入比例从此前的不少于7倍(1:7)提升至不少于10倍(1:10)。

 

五是建立监督机制。广州市科技局定期对共建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对于不再符合共建单位条件或连续2年未参与市校(院)企联合资助基础研究计划的,取消其共建单位资格。对于未履行申请共建单位资格时的相关承诺的(如自筹配套经费不符合规定、未按时足额到位、未实行“包干制”管理等),取消其共建单位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恢复。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专题布局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财政为引导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共建范式。在保证市财政基础研究稳定投入的基础上,依托“市、校、院、企”联合多元共建机制,额外对各合作单位提供100万元/年的市财政引导资金,撬动在基础研究、人才、资金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在穗高校、科研院所、医院、龙头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10倍以上的基础研究投入经费;全面拓展社会面基础研究投入渠道,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交融贯通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共建共治的创新体系,构建广州市基础研究投入多元共建范式。2025—2028年,预计通过2.4亿元市财政经费,引导撬动社会经费投入超24亿元,放大比例超10倍。

 

优化专题布局,打造以目标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协同创新策源体系。以重大科技问题和核心技术攻关为牵引,对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广州地区符合参与“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条件的合作单位由仅限于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医院全面拓展到具有一定基础研究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强化目标导向科研攻关,引导广州地区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前沿和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发挥自身优势,聚焦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重大科学问题,聚焦本单位优势领域,开展自主布局、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全面提升广州地区覆盖“政、产、学、研、用”全链条的各类创新主体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致力打造广州地区“从0到1”的原始创新、协同创新策源集群。2025—2028年预计合作单位覆盖面将由原29家高水平大学、医院等单位拓展至超70家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科技龙头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

 

实施分类引导,凝聚以有组织科研建设为主力军的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引领性突破力量。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在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全面布局不低于100万元/项的重点项目。全面发挥在穗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主力军和建制化组织作用,支持指导高校、科研院所瞄准颠覆性、原创性重大科学问题和非共识、新兴和交叉学科等方向,自主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和学科布局;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支持企业聚焦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自主布局“卡脖子”、新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推动颠覆性创新成果的产生。加快实现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国家战略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推进广州地区基础研究从“跟随型研究”向“引领性研究”提升。2025—2028年,预计指导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对标“四个面向”,有组织布局规划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超1000项。

 

形成机制牵引,引导以制度创新为支撑的各类创新主体实现基础研究引领性突破。充分发挥广州基础研究人才培育、“简政放权”改革、“包干制”等创新制度、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创新“市、校、院、企”共建共治机制,强化有组织科研,以信任为前提,全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各类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创新主体在选题、组织、选人、经费使用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自主权,为其放权赋能。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统筹科研资金开展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以重大科技问题带动基础研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科研自主权,全面构建符合基础研究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结果导向的验收评价体系,让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的前沿基础研究的科研团队敢于“试错”,让科学家敢试、敢闯。将制度优势放大转化为制度效能,将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全面推动引导在穗各类创新主体有组织科研建设和产业能级提升,高效能、高质量推动生产力的跃迁。